木兰拳比赛
本次比赛设木兰拳、木兰单扇、木兰单剑三个集体项目。木兰拳比赛场地,个人长14米,宽8米,集体项目场地不受限制。
器械要求:扇子,全长33厘米,宽2厘米;剑采用金属剑,蕙长略短于剑身。
评分标准与方法见附件。
(2)、两个无效分数中,如果高无效分数相等时,则以低无效分数高者列前。
(3)、如果最后得分得无效分数都相等时,则并列。
2、个人全能得分相等时,以获得单项第一名较多者列前;如仍相等,则以获得第二名较多者列前,依次类推;
均相等,则名次并列。
3、团体总分相等时,以全队在比赛中获得单项第一名较多者列前,如仍相等,则以获得第二名较多者列前,依次类推。
第五条 服装、礼节、进场、退场、起势、收势、计时与音乐
一、裁判员应穿统一服装,佩戴统一裁判标志。
二、在比赛时,运动员应穿比赛服、穿武术鞋或运动鞋。
三、运动员听到上场比赛的点名时和比赛后裁判长宣布最后得分时,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。
四、运动员应地场地的同一侧完成相同方向的起势和收势。如背对裁判长起势时,须并步收势后再转向裁判长,不允许边收势边转向裁判长。
五、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为起势,运动员并步收势为结束。
六、规定套路按规定音乐配乐,时间3分钟至3分30秒。表演项目需配乐者,录音带自备。除规定套路外,其他项目时间均为3分钟至4分钟。
七、运动员须在赛前30 分钟参加检录,二次点名末到按弃权论。